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的法律效力如何? 灵活用工平台 • 2021年6月9日 09:35 • 税局答疑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规定,电子专票由各省税务局监制,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属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纸质专票”)相同。 原创文章,作者:灵活用工平台,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lingyuncaishui.com/883.html 发表评论 请登录后评论...登录后才能评论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