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商业险可以所得税前扣除,请问这个特殊工种如何界定,是否有相关政策规定?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六条规定:“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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